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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招聘会】浙江宁波2008年余姚市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来源: 中国人才招聘网  2008年1月1日18:26 编辑: AndyLIN 

为确保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2003]24号)及省、宁波市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师资现状,经市人事局同意,2008年拟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212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指标:分定向和统招两大类。

(一)中学教师110名,其中定向60名、统招(统配)50名。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102名,其中定向53名、统招(统配)49名。

具体招聘职位、指标详见《2008年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分布表》(附后)。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实行“设定职位、分类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原则;

(三)省应届优秀毕业生从优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余姚市生源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余姚市生源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和教育部确定争创世界一流九所高校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报考职高机械、市场营销、物流、烹饪、计算机等专业科职位的对口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限制。

(三)余姚市户籍(报名时初审以2007年7月3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5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有本专业技师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报考对口的职高专业教师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限制)。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职位工作需要。

(三)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一)报名

1、时间:2008年1月2—4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2、地点:余姚市教育局(丰山路188号)二楼会议室。

3、办法:

(1)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同时随带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同时随带教师资格证书);社会人员须同时随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报名时按学科职位分定向或统招填写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并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

(3)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学科职位指标1.5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学科职位招聘指标;已报考取消学科职位的人员,可在1月7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科职位,逾期视作放弃。

4、准考证发放:于笔试当天上午7:30分至8:30分在考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教学理论为20 分、专业知识为80 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余姚教育信息网。

(2)省应届优秀毕业生,可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将在余姚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职位指标以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不足比例按报考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主要以招聘职位学科说课为主(职高专业教师职位以专业技能实际操作为主,音乐教师以术课测试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成绩将在余姚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若同一类别(定向或统招)同一学科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党、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聘用。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统一办理报到聘用手续。

1、社会人员按权限批准,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应届毕业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3、属定向招聘的教师可根据公布的定向招聘学科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选择定向学校,若不愿意选择的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属统招聘用的教师由教育局根据农村学校教师缺额情况统一分配。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的,或统招(统配)农村教师职位的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5、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2825610,62821526、62820609。

监督电话:62827665。

  余姚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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